为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现将辽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邮寄地址和办公电话公布如下:
一、邮寄地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630号永辉大厦(市司法局)3楼辽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邮编:136200
二、办公电话
1.市直复议科:0437-3524301
2.县区复议科:0437-3334088
3.复议应诉综合科:0437-3278907
三、其他事项
1.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
2.如需现场咨询或提交材料,可提前电话预约。
3.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特此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